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检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紧抓严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赛罕区政府、金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针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赛罕区政府落实《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号公告》不力,政治敏锐性不高,对疫情严重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缺失,责任压力传导递减,防控举措不严、不细、不实的问题;赛罕区纪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金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会议落实会议,对社区管理不严格,督促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网格化排查要求落实不到位,管控措施采取不及时,管控不力的问题;乌尼尔社区在明知九州通公司厂区内湖北籍人员聚居且流动性大的情况下,却未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未建立外来人员排查台账,数字不清,情况不明,工作责任不落实,失职失责,特别是在内蒙古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杨某等8人从湖北省重点疫区返呼后,未对重点人员做到有效防控的问题。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研究,报请市委批准,决定对赛罕区政府、赛罕区纪委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赛罕区政府副区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领导小组组长云建国,赛罕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卫健委主任王在平2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灵旺同志停职检查;给予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副处级干部、乌尼尔社区包联领导唐民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樊老虎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办主任、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免去刘宏伟金桥开发区管委会乌尼尔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
二、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来源:市纪委监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