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审工作问答】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性质是什么?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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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依法进行审查审计的经济监督工作,具有以下性质:
(1)广泛的群众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员是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着各个地方、各个行业的职工群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聘请具有审计、财会等专业资格和职业能力的人员作为特邀审计员参与审计工作,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展的监督,是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的民主监督与工会审计人员开展的专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对工会经审工作提出要求,这是群众性的体现。
(2)充分的独立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独立性,是由工会独立管理经费决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赋予的。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受工会会员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委托,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并对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不受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的干扰。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程序开展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有权在规定职权范围内独立自主作出审计评价和审计决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和审计人员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能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不得从事管钱管物的工作,办理审计事项中,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高度的权威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权威性是由工会经审组织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决定的。工会经审组织和审计人员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会审计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工会审计人员。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工会经审组织的审计结果作为同级工会、上级工会及其有关部门评选先进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工会经审会有权对审计结果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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